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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1
南昌大学食品学院招收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和《南昌大学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坚持立德树人,扩大导师招生自主权,学院以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为核心,激发博士研究生教育活力,全面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落实信息公开。
2、坚持立德树人,实行全面考查,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科研能力、科研素质、知识体系和知识结构进行考核。
3、坚持科学选拔,强化学科综合考核,规范和保障导师在选拔录取中的自主权。
4、每位导师“申请-考核”招生应实行差额招生,即报考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与其可录取人数需差额(否则该导师招生指标转入本院2021年普通招考类型的博士研究生招生),但差额值应≤3。
5、若因各种因素导致(导师)未录满学生,则其招生指标只可用于本院2021年普通招考类型的博士研究生招生。
二、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博士生招生重大事项决策,制定本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选拔的申请条件、学术要求、申请材料审核办法、审核程序、通过标准、考核办法、录取办法(含资格审核、综合考核与录取等环节的权重比例和具体要求)、申诉机制等具体方案。
2、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资格审核小组、材料评议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
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生招生考核过程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受理、处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确保招生过程科学有序、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资格审核小组:根据申请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
材料评议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博士生导师组成,负责对申请人员的申请材料进行实名制评分,并给予最终材料评议得分。
综合考核小组:组织成立相关学科的考核小组,考核专家组(一级学科应不少于7名,二级学科应不少于5名)由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导师(含招生导师)组成。
三、招生导师及招生名额
招生导师21人(详见食品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招生总人数不超过29人,其中食品科学与工程27人,营养与食品卫生学2人。详细招收名额与招考方式,请与拟报考导师直接联系。
四、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招收对象: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国科学院或所学专业在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的结果为B 类及以上的食品科学与工程、营养与食品卫生学专业或与上述专业相关的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含应届),或获得国(境)外一流大学(全球排名2000以内的高校,认定标准为:以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QS世界大学排名、英国《泰晤士高等教育》杂志THE世界大学排名为依据)硕士学位者(含应届)。
学位授予单位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硕士研究生,近三年内须以第一作者(不含共同第一作者,下同)或其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在高水平期刊发表至少一篇与所学专业相符的学术论文。以上申请人毕业时间应在2018年1月1日之后;应届毕业生需最晚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若考生学科跨度较大,其资格确认需经招生工作小组全体成员一致同意方可上报学校作为建议录取名单。
2、报考条件:
(1)符合《南昌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要求;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体检规定;
(4)英语成绩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英语成绩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TOEFL≥80分或IELTS≥6分或PETS5≥60分或CET4≥450分或CET6≥425(以上成绩5年有效,从获得证书到2020年10月31日;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应届毕业生,在读期间的CET4、CET6英语成绩不受时间限制)或在英语语言国家获得过硕士以上学位者;
(5)硕士学习期间课程成绩优良,掌握了良好的专业基础知识;
(6)获得国家级科研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获得省部级(含)以上科研奖励(排名前二位)、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证书、发表高水平和有影响力学术论文等,可作为申请的优先条件。
五、报名程序
申请人于2020年11月19日-12月8日登录全国博士研究生网报系统(http://yz.chsi.com.cn/bsbm/)进行报名,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
材料提交:申请人于12月9日(以材料接收日期为准)前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南昌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原件[请贴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内含两份相关学科教授推荐信、思想政治审查表等,可在研究生院下载中心下载报考登记表。
2、《2021年度攻读南昌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表》,网上报名后生成打印并完善。
3、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1)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应届硕士生:硕士研究生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已获硕士学位者:研究生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国(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2)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4、硕士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院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英语水平成绩证明。
6、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出版专著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如果是录用文章,需硕士指导导师和拟接收导师确认文章的真实性(承诺函)。
7、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已获硕士学位者介绍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和创新情况等;应届硕士毕业生介绍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等。
8、自我评价和经报考导师审核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计划书不少于5000)。
9、报考导师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10、其他必要相关材料。
以上申请材料(请按照序号顺序排列装档案袋)提交的方式:(1)现场提交到南昌大学青山湖校区国家重点实验室103办公室;(2)快递邮寄(为保障材料邮寄的及时性与安全性,请使用顺丰速运)到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南京东路235号南昌大学青山湖校区国家重点实验室103饶玉梅老师,联系电话: 0791-88304002。邮寄材料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来电咨询,快递寄出后请跟踪快递签收情况并及时向饶玉梅老师确认。
六、资格审核及材料评议
学院资格审核小组根据招生对象要求,结合我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审核考生的报考材料是否齐备,是否符合基本要求等。
材料评议小组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评议。
材料评议成绩分值为100分,具体标准如下:
1、基本素质(分值40分)。由评议小组成员根据申请人本科就读院校与学科情况、本科与硕士所读学科排名、本科与硕士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的相近度、硕士期间学业成绩、英语水平等指标,进行打分。
2、科研能力(分值40分)。由评议小组成员根据申请人发表论文或所提交的高质量工作论文以及其他科研成果,包括主持科研项目、参与硕士生导师科研项目、出版学术专著、获科研奖励以及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等情况,进行打分。
3、创新潜质(分值20分)。由评议小组成员根据教授推荐信、硕士学位论文或硕士开题报告(导师签字)、学生自我评价、研究计划书进行综合判断和打分。
每位申请者的材料评议成绩为全部评议小组成员打分的平均值。材料评议成绩≥60分视为合格,评议合格名单经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核后由学院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七、综合考核
学院组织由博士生导师(含招生导师)组成考核专家组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针对申请者的外国语水平、专业基础以及专业综合进行考核,重点考核申请人思想政治品德、硕士课程学习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
综合考核内容:
1、外国语水平测试:对考生的专业外语应用能力进行测试,主要考核外语写作、文献阅读及翻译等。满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笔试时间为60分钟。
2、专业基础考核: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考试科目参考《南昌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3、综合面试:满分100分,考生需达到及格线6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每位考生准备10分钟的PPT向考核小组汇报,专家随后提问考核。PPT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包括本人的学习工作经历、学术成果汇总)、研究工作汇报(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自选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科研计划等。
综合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及格线60分),其中外国语成绩占20%,综合面试成绩占80%,专业基础成绩不计入总分。上述各项成绩未达到及格线者,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学院将对综合考核成绩结果进行公示。
考核形式:采取笔试与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届时以食品学院通知为准。若因疫情防控原因需调整为远程网络考核形式将另行提前通知。
八、录取
学院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学科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结合本单位的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计划,同一报考导师名下考生按照其所有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择优录取,拟录取的考生名单经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学院将对综合考核成绩结果进行公示。
原则上不更换报考导师。若考生报考导师根据需要和可能需进行部分调整(不能跨招考方式),必须尊重拟录取考生的意愿和调入、调出导师的意见。考生办理调整报考导师手续的程序为:个人申请,调入调出导师签署意见,学科专业点负责人和所在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转导师申请表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http://yjsy.ncu.edu.cn/yjs_showmsg.asp?id=1690)
拟录取考生一经确定,考生和其报考导师均需签订诚信承诺书。
九、其他说明
1、“申请-考核”制只招收全日制非定向生。
2、根据教育部规定,对于“申请-考核”制招收的博士生,如在培养过程中经认定其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但具备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条件,可按硕士研究生培养,将其博士生学籍转成硕士生学籍,进入相应年级继续攻读硕士学位。
3、回避制度。凡与申请人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博士生导师不能参加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资格审核小组、材料评议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
4、纪律要求。学院招生工作纪检监督小组将对选拔全过程进行监察督导,对在考核、录取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导师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相关导师的导师资格。在报考和考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纪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其报考南昌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5、考核过程全程录像、录音、记录并留存备查。面试过程要规范操作,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保证综合考核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6、录取的“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占用导师当年度博士生招生指标。
7、监督机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申请人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纪律监督小组或研究生院提出。研究生院招生办电话:0791-83969340;学院监督投诉电话:0791-88304002。
8、未尽事宜参考南昌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公告和管理办法等执行。
9、本实施方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食品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