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1-27 作者:来源:
各位考生:
现将2021年食品学院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综合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月26日—2月5日,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请实名向食品学院研究生办公室(Tel:0791-88304002,email:raoyumei@ncu.edu.cn)或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Tel:0791-83969340 ,email:yzb@ncu.edu.cn)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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