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10
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结题及经费报销程序
一、结题条件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而项目负责人为第二作者,在核心及以上刊物上发表了至少1篇学术论文(如果是外文文章,需另附题目名称和文章摘要的中文翻译),并在网刊文章中注明受创新专项资金资助和项目编号;
2.获发明专利时,需项目负责人排名第一,以南昌大学为专利权人;
3.获得与项目相关的奖励(科研成果奖励、竞赛等取得奖励,项目负责人排名第一);
4.实物成果(项目研究取得的实物成果,附相关介绍说明及成果图片);
5.专著(项目负责人编著其中至少一个章节);
6.研究报告(含研究过程、取得成果等,不少于3000字)。
二、结题程序
1.填写结题报告
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公告”,下载《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模板。
《结题报告》中“导师意见”栏,由项目负责人的导师签署意见,说明此项目研究工作是否达到预期目的,是否同意结题;“专家评审意见”栏,聘请两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本学科专家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审后填写。
2.结题材料报送
胶装成册的纸质结题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版,送交研究生院(研419室)审核。
纸质结题材料的装订顺序为:(1)《结题报告》;(2)发表论文(文章有多篇,以发表时间先后为序,附刊物封面、刊物目录及论文内容)、专利证书、专著、获奖证明、实物成果(相关介绍说明及图片)等的复印件。
3.结题报告返回
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将在结题报告上加盖公章,并返回一份结题报告给项目负责人本人留存。